觀點網訊: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重大訴訟案件執行進展。10月26日,公司作為被申請人,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及網絡拍賣通知書,案件已於2025年12月8日恢復執行。
本次訴訟原告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告包括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北京泰禾嘉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黃其森、葉荔等體外公司及個人。案件源於泰禾嘉盈公司2018年8月簽署抵押及擔保文件為主債務提供擔保但未辦理抵押登記,後因債務人違約,信達公司為實現債權提起訴訟。
泰禾投資集團以其持有的800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提供質押擔保並已辦理質押登記,泰禾投資集團、黃其森、葉荔為案涉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訴訟請求包括主債務人償還重組債務本金16億元、重組寬限補償金及違約金等。
執行方面,法院已裁定拍賣北京泰禾嘉盓名下位於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路51號院1號樓的29套房產。公司將於近期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發佈拍賣公告並公開拍賣,拍賣標的為位於北京市順義區楓橋別墅的170套房地產,起拍價10.90億元。
公司同時披露,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除已披露的重大訴訟案件外,因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等新增非重大主訴及被訴案件81起,涉案金額共計10,196.94萬元。公司所有未結案件的累計訴訟金額已超過淨資產的百分之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到期尚未還款的借款本金為666.40億元,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被抵押、質押的資產賬面值合計891.09億元,受限資產主要是為借款提供的抵質押擔保措施。
公司表示,上述案件已恢復執行並進入財產處置程序,但能否執行完畢及最終受償金額存在不確定性,無法合理估計預計負債或潛在損失的影響。公司將積極與對方進行和解談判,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提示,原告擬處置泰禾投資集團質押給信達公司的泰禾股份公司800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該事項存在不確定性。公司目前存在因未履行相關還款義務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及資產被拍賣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