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證監會對國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經查,國盛證券存在為公募基金管理人承擔境外調研期間門票、調研中介等費用的情形。證監會依據《交易費用管理規定》第十八條、《廉潔從業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上述監管措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