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18日,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2026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以方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869,846,246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4元人民幣(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34,793,849.84元人民幣(含稅)。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9月28日,除權(息)日及現金紅利發放日均為9月29日,不存在差異化分紅送轉。

分派對象為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本次分配方案已經公司8月10日召開的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此前,公司6月3日召開的2025年年度股東會已同意授權董事會根據當期經營情況、資金狀況等全權決定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相關工作。

實施辦法方面,除自行發放對象外,公司其他股東的紅利委託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派發。自行發放對象為福建豐琪投資有限公司、施章峯、施霞。

扣稅安排上,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04元人民幣;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暫不扣繳,轉讓股票時按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持股1個月以內(含1個月)實際稅負20%,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實際稅負10%。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資者,均由公司按10%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036元人民幣;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04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