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吉林化纖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東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知,吉林省國資委擬將持有的化纖集團50.32%的股權無償劃轉至吉林省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

公告顯示,上述無償劃轉已經吉林省國資委批准。本次劃轉完成後,省國資運營集團將持有化纖集團50.32%的股權。

公告顯示,劃轉完成後,化纖集團仍直接、間接合計持有公司15.53%的股份,公司控股股東仍為化纖集團,實際控制人仍為吉林省國資委,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