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天原股份公告,公司擬簽訂宜賓鋰寶股權回購《補充協議二》,調整相關回購條款。此前公司曾與集安基金等簽訂《回購事項之補充協議》,約定股權回購條款將於2026年12月31日觸發。

根據公告,現宜賓創投擬受讓集安基金持有的集信鋰寶基金份額,各方擬簽訂《補充協議二》,回購權利人由集安基金變更為宜賓創投、集信鋰寶;回購觸發截止時間從2026年12月31日調整到2030年12月31日。

同時,自2026年5月1日起,投資收益年化單利從8%降低為4%;回購價款以集信鋰寶對宜賓鋰寶和宜賓光原的投資額5億元人民幣為基數分段計算。

天原股份及國光電器有權按各自回購比例(天原股份90%、國光電器10%)於2030年12月31日前回購相應股權。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