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日,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宣佈,作為承租人就租賃香港一處物業簽署租賃協議,租期五年,自2027年2月2日起至2032年2月1日屆滿,用於經營零售業務。

同時,公司作為特許持有人簽署許可協議,期限五個月,自2026年9月2日起至2027年2月1日,為租賃協議開始前的期間。兩項協議均須待業主簽署後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該物業位於香港英皇道101號一樓101號鋪,僅限以「Mono Monoものもの」商號經營百貨商店。租賃協議下基本租金總額約港幣902萬元,初始管理費總額約港幣202萬元,租金及管理費經公平磋商釐定,由集團內部資源支付。許可費為每月港幣1元,期間地租、差餉及管理費由業主承擔。

承租人享有五個免租期,分別為2027年至2031年每年的2月2日至3月1日。按金為港幣635,052元,不低於三個月最高基本租金加差餉及管理費。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本集團將確認該處所為使用權資產,未經審核價值約港幣720萬元。由於租賃協議業主與許可協議特許人為同一方,交易合併計算,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獲豁免股東批准。

業主為頂邦有限公司,由宏安地產有限公司間接擁有50%權益,及Stichting Depositary APG Strategic Real Estate Pool間接擁有50%權益,主要從事物業開發,均為獨立第三方。集團主要在中國香港及中國內地經營百貨商店,此次租賃旨在戰略地點獲取零售空間,擴大商店網絡及市場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