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出臺《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新政推行主辦銀行制度。房地產項目實行主辦銀行制,房地產項目開發公司和主辦銀行雙向選擇,一個項目確定一家主辦銀行,主辦銀行單獨或牽頭組建銀團提供開發貸款等融資服務。
在開發貸款方面,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實現開發貸款發放與項目建設週期相匹配。
新政明確,加大對現房銷售項目和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項目的開發貸款支持力度。
貸款銀行應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和放款節點,分批發放開發貸款,貸款資金應通過在主辦銀行開立的資金賬戶受託支付至項目公司交易對象賬戶。
